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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負責建立、健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體系,確保人力資源工作按照公司發展目標日趨科學化、規范化。
二、負責制訂公司員工薪酬與績效考核制度、考勤制度、人事檔案管理制度、培訓制度以及其他人力資源管理制度,經批準后組織實施,并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、發展戰略和經營計劃制定公司的人力資源計劃。
三、負責收集公司內外人力資源資訊,建立公司人才庫,保證人才儲備。
四、依據公司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,組織實施招聘工作。
五、負責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及員工的任免、調動、晉升、辭退;負責公司員工的考評、晉升職稱申報及管理。
六、負責公司領導班子及領導人員的綜合考核、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、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目標責任考核及其他相關考核工作;負責公司領導班子年薪制相關工作。
七、負責對公司員工薪酬和績效考核實施情況進行監督。
八、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及作風紀律建設工作。
九、負責辦理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關系的新增、轉移、變更、年檢等相關手續;負責對簽訂勞務協議的員工購買商業保險。
十、負責制定公司的培訓計劃,多渠道、多層次開展公司全體員工的培訓與能力開發工作。
十一、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的管理、勞動合同及勞務協議的簽訂與管理;代表公司解決勞動爭議和糾紛。
十二、負責對各子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監督、管理、檢查。
十三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